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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这4个村将被征地!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时间:12-09 来源: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87

昌平这4个村将被征地!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近日,官网发布了4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我们来一起看看吧南邵镇三合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昌)地征〔2023〕015-1号为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十一期),拟征收南邵镇三合庄村集体土地15.9987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三合庄村,具体四至为东至何营路,南至三合庄村村界,西至北中东路,北至北环路。(二)拟征收土地现状经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树木、棚房、水泥线杆、硬化路面、堆物堆料等。二、征收目的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昌平区新城东区十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3〕452号)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 发项目(十一期)。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该项目需征收南邵镇三合庄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5279.56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463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需安置农业人口38人,其中劳动力14人;超转20人,其他4人。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新城东区三合庄村非住宅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细则》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2023年10月10日,三合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6人,实到代表36人,其中同意代表36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30323。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南邵镇三合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 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特此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6日南邵镇营坊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昌)地征〔2023〕015-2号为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十一期),拟征收南邵镇营坊村集体土地10.1093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营坊村,具体四至为东至营坊村村界,南至昌崔北路,西至北中东路,北至北环南路。(二)拟征收土地现状经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树木、硬化路面、围墙、堆物堆料等。二、征收目的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昌平区新城东区十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3〕452号)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十一期)。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该项目需征收南邵镇营坊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3336.08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601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需安置农业人口48人,其中劳动力18人;超转26人,其他4人。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新城东区开发范围内非住宅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细则》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2023年5月28日,营坊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0人,实到代表39人,其中同意代表39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30323。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南邵镇营坊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 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 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特此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6日南邵镇北邵洼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昌)地征〔2023〕015-3 号为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十一期),拟征收南邵镇北邵洼村集体土地0.9915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邵洼村,具体四至为东至北邵洼村村界,南至昌崔北路,西至内环西路,北至北邵洼村村界。(二)拟征收土地现状经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围墙、树木、护栏、堆物堆料等。二、征收目的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昌平区新城东区十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3〕452号)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十一期)。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该项目需征收南邵镇北邵洼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327.1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535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需安置农业人口6人,其中劳动力3人;超转2人,其他1人。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新城东区开发范围内非住宅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细则》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2023年10月11日,北邵洼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0人,实到代表28人,其中同意代表28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30323。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南邵镇北邵洼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 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特此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6日南邵镇小北哨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 ( 昌 ) 地征〔2023〕015-4号为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十一期),拟征收南邵镇小北哨村集体土地2.6995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一)拟征收土地范围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小北哨村,具体四至为东至双营西路,南至昌崔北路,西至小北哨村村界,北至小北哨村村界。(二)拟征收土地现状经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青苗,地上附着物有非住宅房屋、围墙、树木、护栏、堆物堆料等。二、征收目的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昌平区新城东区十一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2023〕452号)实施昌平新城东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十一期)。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该项目需征收南邵镇小北哨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891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2。社会保障费经初步测算约为1625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及民政部门实际计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北京市昌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委托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实支付费用。需安置农业人口14人,其中劳动力5人;超转7人,其他2人。地上物补偿事宜按照《昌平新城东区开发范围内非住宅自主腾退补偿补助实施细则》执行,具体以签订的非宅自主腾退搬迁协议为准。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2023年6月13日,小北哨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32人,实到代表31人,其中同意代表31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730323。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到2024年1月5日止,南邵镇小北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 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本公告中征收土地现状、面积及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特此公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3年12月6日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邻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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